各相关学院:
根据2019-2020学年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开学初补缓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申报:
(一)申报条件
必修课正考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补考,也可以不参加补考直接重修。
申请的课程必须是必修课程,选修课程不组织补考;补考过的课程不能再次补考,只能重修;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,只能重修;作弊、旷考、缺考、违纪、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不能补考,只能重修;上学期申请缓考的学生,在本次考试中如果有该门课程的补考,可以随本次考试进行,否则随下次结课考试进行。
(二)网上报名流程(学生不再填写申报表)
学生帐号登陆教务系统→点击“个人管理”→点击“个人信息”填写电话和电子邮箱(必填信息)→点击“考务管理”→点击“考试报名”→对需要报名补考的课程点击窗口上部“增加”即网上报名成功→在窗口下部“当前报考课程列表”中查看报名信息。(可参看附件图片)
网上报名起止时间:2019年8月28日—9月2日。过期系统将关闭报名功能。
二、开课单位网上统计、排考:
学生报名截止后,各单位统计学生报名数据并审核报名资格,无误后按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操作流程》编排考场。
排考工作时间分配如下:
(一)公共部门课程排考:9月3日上午。
(二)各学院专业课课程排考:9月3日下午—4日全天。
(三)学校导出、整理、公布数据时间:9月6日。
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完成排考工作。
四、考试日期:
补考日期安排在2019—2020学年秋学期第四周周三至周五(9月18—20日)进行。
五、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:
(一)各教务科长以学生网上报名信息为排考数据,原则上不能手动添加学生,如有结业生回校补考或其他特殊情况的,需有学院申请及教务处通知方可添加。
(二)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,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按时完成阅卷工作,且及时登录成绩。
(三)教务科长将补考试卷及一份《送取试卷登记表》于9月6日前交试卷印刷部门,另一份《送取试卷登记表》交教务处备案。
(四)凡参加补考的学生应携带一卡通或考试证参考,证件丢失者,学生需开具所属学院证明方能参加考试,考试用具自备。
(五)考核方式为实验、论文、口试、上机、作品、表演、校内实践课程、体育课程等非笔试方式的课程,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考试。
(六)下学期补考工作结束,登录成绩请详见注册选课中心通知。
教务处
2019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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